4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刘卫东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悉,刘卫东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39万余元。
刘卫东,男,1966年10月出生,湖北秭归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并曾兼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合规官。
4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刘卫东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悉,刘卫东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39万余元。
刘卫东,男,1966年10月出生,湖北秭归人,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并曾兼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法律顾问及首席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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